2018-06-25 12:08:34 来源: 桂林人才网
(三)考核
1、考核人选的确定。根据面试成绩由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
2、考核内容与方式: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等情况,并对考生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
3、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考生的聘用资格:
(1)有犯罪前科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2)有政治、经济或其他违法违纪问题;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发现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
(5)其他不能聘用的情况。
4、如考核出现不合格者,应当进行调剂。调剂人选范围为其他面试成绩达到60分且未进入考核阶段的人员,按考生汇总成绩由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体检
1、体检人选的确定。根据最终考试成绩、考核情况,按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2、参加体检的人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到桂林市具有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3、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
4、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可按考生面试成绩由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1、公示。按考生成绩、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在桂林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公告栏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专业、毕业院校、监督电话等。如公示期间有群众举报有不宜聘用的情形,经调查属实的,取消考生的聘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考生须按照单位的聘用文件和报到通知按时报到,否则按自动放弃处理。出现空缺岗位的,按考生汇总成绩由到低分依次递补。
2、受聘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工资福利待遇按《桂林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规定》执行。工作岗位统一调配。
原标题:桂林市道路运输管理处编制外聘用人员招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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