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6-22 10:23:51 来源: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
(七)考察
考察由用人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经考察不宜聘用为合同制聘用人员的,不予聘用。
(八)公示
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接受社会监督。
(九)递补
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自动放弃和不合格人员的情况,经研究同意后,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由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四、聘用及薪酬标准
(一)被聘用人员不纳入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其中交通运输管理局招聘的岗位为劳务派遣制。
(二)被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参照招聘单位同类人员标准或市区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具体事宜可咨询招聘单位。
(三)此次招聘的合同制聘用人员,将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岗位安置和调配,不服从分配者不予聘用。
特别提示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处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报考人员应当遵守招聘的有关要求,服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考试机构和招聘单位的安排。对违反规定的,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处理。
本次公开招考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咨询电话: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招聘计划表
监督电话:
电话受理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附件:
中共津南区委组织部
津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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