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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江苏江阴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人民法院招聘合同制人员24人公告(2)

2018-06-21 17:55:10 来源: 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报考缴费

考生可在报名24个小时后在同一网址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即可进行缴费确认(使用银联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通过该岗位资格初审。

缴费标准:报名费100元/人,进入面试的考生缴纳面试费100元/人 (苏价费函[2007]146号)。

(三)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请详细阅读公告和附件。

2、报考人员应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完整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照[正面二寸(34×45毫米),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未通过审核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4、未进行缴费确认的考生,视为报名资格审核未通过。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打印时间:2018年6月29日9:00起。

三、考试

考试分技能测试和面试两个环节。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一)技能测试

1、时间和地点:

具体时间、地点详见技能测试准考证。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证件不齐者,禁止参加考试。

2、技能测试内容:

书记员岗位(01、02岗位)技能测试为计算机文字速录考试,速录方式:汉语拼音、五笔、亚伟(其中亚伟速录工具请考生自备),速录考试的形式为听打,播放二段录音,根据记录速度和准确率评分。满分100分,不设合格分数线。

司法警察岗位(03岗位)技能测试为体能测试(标准详见附件2),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

(二)资格复审

面试之前对拟面试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见网上公告。各类岗位考生须提供户籍证明(如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获得境外大学学历和学位的,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上述证明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请在面试比例范围外排名较前的人员,在技能测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递补。逾期未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

根据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同分跟进),按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人数未达到比例的岗位,按技能测试成绩合格线上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面试满分为100分,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责任编辑:jz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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