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6-20 11:28:19 来源: 那坡县人民政府网
(五)考察
1、考察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规定组织实施。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2、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从报考同一职位的其他人员按面试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根据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那坡县政府网等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七)聘用
考核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那坡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3天(工作日)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度,由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解聘
1、年终考核合格的由用人单位继续聘用,不合格的给予解聘。
2、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因违纪违法或违反管理规定的予以解聘。
3、个人要求解除合同的,提前1个月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经聘用双方协商同意后,予以解聘。
4、对解聘的人员,一律不办理任何经济补偿。
原标题:那坡县2018年度统一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县聘临时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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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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