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6-14 11:54:26 来源: 平原启航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因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同意,我公司为平原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公开招聘城管协管员40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平原县常住户口,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城市管理工作,不怕吃苦,甘于奉献,能适应城管一线的岗位要求;
(二)具有中专或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三)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7年6月至2000年6月期间出生);
(四)身体健康,相貌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无色盲,双眼矫正视力在4.8以上;身高不低于1.70米、体重不低于50公斤,具有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五)部队复退军人等有专业特长的人员可适当放宽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在读人员且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考;
2、曾受过刑事处罚、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3、入学前与具体单位签有定向、委培合同的毕业生,未经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的。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8年6月19日- 2018年6月21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00-5:30
(二)报名地点:平原启航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平原县东开发区第三中学斜对过)。
(三)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考生报名时如实填写《平原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公开招聘城管协管员报名登记表》并签名摁手印。
(四)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毕业证、学位证、二代身份证、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一份;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5张。
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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