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6-13 15:02:16 来源: 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七、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信息须在广安市公共招聘网()、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按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聘用非在编人员管理考核办法》,由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委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签订劳动合同,通过劳务派遣方式进行。试用期2个月。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因公示不合格出现空缺,依次递补。
九、薪酬待遇及聘用方式
(一)编外人员薪酬待遇参照《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聘用编外人员薪酬及福利待遇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二)本次招聘编外人员,中心不提供住宿。
十、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后续通知将发布在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后续通知并保持电话畅通,确保按通知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因为不关注后续通知或者电话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负责。
原标题:关于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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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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