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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安徽泾县公务用车服务中心招聘5人公告(2)

2018-06-12 16:21:53 来源: 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三)报名资格和评分审核

泾县公务用车服务中心负责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由县人才中心和县公务用车服务中心共同赴公安交警等相关部门了解情况,对报名人员的自评分进行审核,审核最终得分应及时反馈报名者确认。

(四)路考(使用手动档小汽车)

按照最终审定的评分,从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1:5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路考的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评分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路考人选。

路考主要考察考生实际车辆驾驶能力,路考内容参照《机动车驾驶证》的考试内容确定。路考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路考合格人员即为入围面试人员。

面试按百分制计分法计算。参加面试的考生需交纳面试费80元(执行皖价费[2009]118号规定标准)。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仪表气质、语言表达、问题处理及对行政管理相关知识掌握的情况。

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体检人数依面试成绩从到低分顺序,按与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若面试成绩相同,则以审定的自评分,得分高者优先。若审定的自评分仍相同,则按中共正式党员、退伍军人优先的顺序确定。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体检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七)考察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方面的情况。若发现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省直主管部门及其所属招聘单位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责任编辑:jz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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