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6-11 23:28:43 来源: 兴宁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5.其他有不适宜担任网络维护工作人员、信用建设工作人员、物价协管员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6月11日—6月30日。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请将填写好的《南宁市兴宁区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见附件),发送至电子邮箱。
3.资格初审。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在截止之日起7天内进行资格初审,并于报名截止之日起15天内完成。通过初审人员,招聘单位将通过电话予以通知考试相关事项。
4.报名咨询电话:。
(二)考核
1.面试。报名后用人单位根据报名条件择优面试,面试主要测试综合素质与能力。
2政治审核。
3.体检。
(三)聘用及待遇
拟聘用人员经城区人社局批准备案后,由兴宁区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内不符合要求的予以解聘。
工资福利待遇按城区人社局、财政局核定标准执行。按国家规定享受公休假、婚假、产假等法定节假日。
四、 纪律与监督
(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面试、考核实行回避制度。
(三)报名人员必须对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及个人有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原标题:南宁市兴宁区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 关于招聘编外聘用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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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兴宁区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
2018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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