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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湖北建始县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选聘31人公告(2)

2018-06-11 14:05:43 来源: 建始县人民政府

(二)其它应具备的条件:

(1)党政人才类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中的党员同志(含建始县籍在外退休人员中的党员同志),退休人员中的党员同志年龄不超过65岁(即出生日期在1953年6月30日之后)。重点选派35岁以下和57岁以上的在职党员干部、65岁以下退休人员中的党员同志。

②在职党员干部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2)能人志士类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①年龄50周岁(不含)以下(即出生日期在1968年6月30日之后)。重点选聘农村致富带头人、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复退军人、大中专毕业生、大学生村官中的党员同志。

②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三、选聘方式和程序

(一)党政人才类

党政人才类公开选聘工作按照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察、任前体检、集中公示、办理任用手续和任前培训等程序进行。

1.组织报名。符合选聘条件的个人下载并填写《建始县公开选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报名登记表(党政人才类)》(附件2),经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同意后,将纸质版原件(一式两份)于6月25日下午17:30前提交至县委公开选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组织部组织科,联系人:杨万道;联系电话:),逾期不予受理。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和相关要求另行公告。

3.组织考察。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时间和相关要求另行公告。

4.任前体检。按照选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另行公告。

5.集中公示。在建始网对拟选聘人选有关信息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6.办理任用手续。对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聘的拟选聘人选办理任用手续,拟选聘人选党组织关系转至所任职村(社区),并由乡镇党委行文任命。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选聘,考核不合格的取消任命。

7.任前培训。培训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责任编辑:jz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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