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6-06 14:32:55 来源: 珠海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4.报名时需提交材料:
(1)《珠海高新区公开招聘合同制聘用人员报名表》1份(报考者须在“承诺人签名”处亲笔签名,否则视为无效报名),近期大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其中1张粘贴在报名表相应位置)。
(2)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复印件各1份(原件备查);计划生育证明和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则进入面试的人员在面试时提交。
注:计划生育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因客观原因暂无法提供的,可以先签署承诺书,在办理录用手续前补充提供;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需携带身份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等。
(3)岗位所需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单位证明原件等。
(4)留学归国人员报考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并附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
(5)电子报名的,上述报考资料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资料压缩包名称和邮件标题按“应聘岗位代码+姓名”格式写明,如“201801张三”。
通过报名审核人员名单及相关考试通知将于报名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登录查询。
(二)考试
符合条件并通过报名审核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大于3:1时,启动该岗位的考试程序;符合条件并通过报名审核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小于3:1时,该岗位不予开考或按比例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法,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设定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1.笔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环节)。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知识能力。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及面试对象名单于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公布。
2.面试(满分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所具备的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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