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6-04 11:52:10 来源: 兰陵县人民政府
五、政策待遇
所招聘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度,签订3年聘用合同,合同期满后,经组织考核合格,本人自愿,聘用单位同意,可以继续聘任。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工资,试用期1600元/月,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后2000元/月,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每年按照省政府公布的工资增幅最低标准执行工资增长机制。聘用期间食宿自理。
聘用人员在合同期因违反管理规定或个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予以解聘,解聘后不再享受本简章规定的政策待遇。
六、纪律
(一)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简章由兰陵县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受理中心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
原标题:2018年兰陵县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受理中心招聘劳务派遣人员简章
点击下载>>>
兰陵县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受理中心
2018年6月1日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