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30 15:40:17 来源: 江阴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网
(2)报名时,需提供户籍证明(如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获得境外大学学历和学位的,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书(证明)。上述证明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3)资格审查。报名时由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留存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的报名表及证明材料复印件。
(二)考试费用。报名资格审核通过者缴纳100元/人、进入面试者缴纳面试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以下人员可减免所有考试费(报名时提供原件及1份复印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凭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由镇民政部门出具证明材料)。
(三)领取准考证。经资格审核取得报名资格的人员,于2018年6月13日(上午8:30至中午11:00,下午1:30至4:00)凭本人身份证和报名费收据到顾山镇人民政府205办公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四)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应聘资格。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一经确认,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审核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居民身份证遗失的考生参加考试,必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户口所在地(或考点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带有考生本人照片并在其上加盖公章的身份证明,否则一律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两个环节。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一)考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日期2018年6月16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证件不齐者,禁止参加笔试。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地点详见网上公告,不再另行通知。逾期未领取面试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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