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30 16:10:24 来源: 观海卫镇人民政府
五、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体检。根据考试成绩从到低分的次序等额体检,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空缺的名额,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进行递补。(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考察分合格和不合格,不合格者取消录用。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而空缺的名额,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到低分进行递补。
(三)公示。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经公示7天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应聘人员须服从单位对具体聘用岗位的安排,不服从安排的,不办理聘用手续。
六、人员聘用
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待遇按观海卫镇编外人员报酬有关规定执行。
本招聘公告相关事宜由观海卫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原标题:观海卫镇人民政府招聘编外用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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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海卫镇人民政府
2018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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