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30 12:47:11 来源: 东海县人民政府
七、录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县人社部门发放录取通知书并由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相关劳动合同手续。
八、工作待遇
被录用人员一律实行劳动合同制,由东海县委政法委统一管理。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月工资不低于2000元待遇执行并建立定期增长机制,按规定缴纳五险,被录用人员根据年度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九、纪律、监督
为严肃考风考纪,本次选聘全过程由县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十、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东海县委政法委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乡镇政法专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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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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