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29 15:46:52 来源: 昆山市人民政府
五、体检与政审
4-1,4-2岗位进入体检的人员按总成绩(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从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人数以1:1的比例确定。总分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笔试成绩相同的,进行加试后再按加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
4-3、4-4、4-5、4-6、4-7岗位进入体检的人员按面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人数以1:1的比例确定,面试成绩相同的,进行加试后再按加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
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统一进行体检(费用自理);根据招考职位所需政治素质,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
如体检、政审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额时,按成绩从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六、公示和录用
1.经考核合格的人员,公示后由民政局发放《录用通知单》,办理有关手续,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录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一概由本人负责处理。
2.待遇:按照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的待遇执行,并缴纳“五险一金”。
3.护理员为一线护理岗位,儿童部工作时间实行“三班两运转”,老年部工作时间实行“四班三运转”。
七、试用
1.政审结束后,确定上岗试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
2.试用期满后,需进行理论及实践操作考核。
八、纪律要求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有关通知,未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笔试、面试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录。招录实行自律制度,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公开招考工作人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整个招考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本简章由昆山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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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18年昆山市福利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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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民政局
2018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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