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28 18:00:00 来源: 松溪县人民政府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总工会负责组织,考察时应征求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公安和计生等部门意见。经考察合格后录取5名,其余为备选。
(三)派驻办法
由县总工会统一派驻,工会专干必须服从县总工会统一调配,不服从的,视为放弃,空缺的岗位,按照考察对象优秀替补,后参照面试成绩由至低分依次递补。
(四)体检
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项目由县总工会统一安排。未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将取消录用资格。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等各种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按照面试成绩由至低分确定递补人选。
(五) 公示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松溪县政府网站公示5天。
(六) 录用
公示无异议后,由松溪县总工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县总工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福建省工会“工会专干”聘用劳动合同书》,合同期限三年。
注: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松溪县总工会
原标题:松溪县总工会2018年招聘镇街(开发区)工会专干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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