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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贵州遵义市委招聘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1名公告(4)

2018-05-28 11:53:32 来源: 遵义市人民政府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民建遵义市委合同制工勤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并据实写出考察报告,并将考察结果告知被考察对象。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招聘要求的资格条件的,视为考察不合格,由民建遵义市委合同制工勤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取消拟聘用资格。

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考生主动放弃考察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八、公示、聘用、待遇及管理

1.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及考察合格的报考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报经民建遵义市委合同制工勤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在在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遵义人力资源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民建遵义市委按劳动合同制工勤管理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将拟聘用人员报有关部门审核后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聘。

3.待遇及管理

聘用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新增工勤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的意见》(遵府发〔2015〕19号)文件和签订的劳动合同对聘用人员进行管理和确定待遇。如遇政策变化需调整有关待遇,以变化后的政策为准。

(责任编辑:jz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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