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22 11:22:16 来源: 宁海人民政府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到低分,按照招聘人数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社区工作业务能力、岗位适应能力、回答问题的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乘以50%加上面试成绩乘以50%合成总成绩(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两位)。满分为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国家招考公务员的标准执行,体检不安排复检。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考核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考核结果分合格、不合格,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七)公示与聘用
考核合格者,经网上公示7日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由宁海县城乡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分配到宁海县城乡社区服务中心及跃龙、桃源街道办事处,并由宁海县城乡社区服务中心、跃龙街道办事处、桃源街道办事处按有关规定与被聘用者签订劳动合同。
报考人员已有工作单位的,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好与原单位终止劳动人事关系手续后予以聘用。被聘用人员须与招聘单位签订三年期聘用合同并实行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间经考核不合格者,招聘单位将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不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需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不服从统一安排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成绩查询、拟聘用人员名单均在宁海县民政局网站()上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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