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21 21:27:40 来源: 南宁人事考试职称网
(五)确定拟聘人选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等情况,按1:1比例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
(六)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南宁人事考试职称网和南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七)试用、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试用,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内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试用期满,经考核工作表现好,能胜任本职工作的予以聘用,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立法助理首次签订劳动合同聘期2年。
(八)聘用人员工资待遇
立法助理工资50000元/年,由基本工资与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含个人应交纳社会保险部分,不含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单位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部分。
原标题:南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2018年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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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18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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