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18 15:26:10 来源: 珠海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三)考试
符合条件并通过报名审核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大于3:1时,启动该岗位的考试程序;符合条件并通过报名审核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小于3:1时,该岗位不予开考或按比例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
考试采取机(笔)试+面试的方法,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设定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1、机(笔)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环节)。侧重考察应聘者的操作能力,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机(笔)试结束后,依机(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机(笔)试成绩及面试对象名单于机(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公布。
注:岗位03只参加机试,其余岗位只参加笔试。
2、面试(满分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所具备的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公布。
(四)考察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考察对象的学历背景、工作经历、综合素质等进行综合考察。
(五)体检
在珠海市三甲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一般劳动用工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
(六)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经体检、考察后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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