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17 14:47:36 来源: 国家级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
(六)体检
对开发区组织部(人社局)统一审核通过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由各部门统一组织考生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及标准执行《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项目(试行)》和《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岗位,按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成绩由到低分依次递补。对体检出现缺额的,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1.公示: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国家级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官方网站()公示5天。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聘用相关手续,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3个月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由各部门按20%的比例淘汰不胜任工作人员。
2.待遇
(1)试用期收入3925元/月,试用期满后收入不低于8000元/月(含五险一金),另每年发放绩效考核奖、精神文明奖、综合治理奖。
(2)一经录用,提供食宿;按规定享受各类假期、工会福利;每年统一安排体检;往返乌鲁木齐、昌吉、吉木萨尔县、奇台县、木垒县提供免费交通。(到岗位工作不足一个月离岗的,不发放任何福利报酬)。
(八)监督
纪工委负责招聘工作全过程监督,受理和处理招聘工作中的举报及信访问题。监督电话:
四、信息发布和咨询
本次招聘的其他有关信息,陆续在国家级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准东开发区零距离统一发布。请考生及时登录查阅。
本简章由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人社局负责解释,各岗位咨询电话详见职位表(附件1)。
附件下载地址:国家级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官方网站()。
点击下载>>>
准东开发区管委会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5月13日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