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17 11:28:45 来源: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待遇
按照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的规定执行。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 :刘老师
联系电话: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铜元局前街48号
邮编:250012
八、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8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7〕4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原标题: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信息中心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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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信息中心
2018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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