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17 10:21:02 来源: 广州市番禺区政府门户网站
(三)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主要测试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等能力要素。
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1:3的比例确定(人数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安排将在番禺区政府门户网站“招考信息”专栏()通知。
(四)考试成绩: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4:6的比例合成计算考试成绩。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列为体检对象。
(五)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方可参加考试,如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是唯一可以代替身份证作为入场参加考试的法定身份证明凭证,任何其他证件(包括:户口簿、护照、工作证、驾驶执照、学生证、身份证办理受理回执、派出所开具的带有考生本人照片并加盖公章的身份证明等)都不能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请各考生按要求做好考前准备工作。
五、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考试成绩同分,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面试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
2.用人单位按相关规定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计划生育情况等,并再次核实是否符合报考资格。考察对象为非应届毕业生的须在接受考察时向考察组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鉴定证明。
3.考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因其他原因取消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可在参加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高低依次替补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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