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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广西邕宁区团委招聘编外人员6名公告

2018-05-15 19:23:32 来源: 邕宁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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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年)》,进一步推进城区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促进广大青少年健康成长,助力邕宁经济社会发展建设,邕宁区团委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邕宁区社工办及七色光青空间青少年事务社工4人;(旅游管理、社会工作、法律、心理学、教育学、公共管理、会计等专业优先,办公地址在城区政府大院或新兴广场活动中心二楼)

(二)邕宁区新江镇青空间青少年事务社工1名;(旅游管理、社会工作、法律、心理学、教育学、公共管理等专业优先,办公地址在新江镇新江社区)

(三)邕宁区那楼镇青空间青少年事务社工1名;(旅游管理、社会工作、法律、心理学、教育学、公共管理等专业优先,办公地址在那楼镇那楼社区)

二、青少年事务社工岗位职责

1. 协助城区团委开展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权益保护、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等工作;

2. 了解青少年动态,帮助青少年解决实际问题和实现自我发展,开展个案、小组、社区工作;

3. 根据辖区实际,围绕青少年的教育、劳动就业、生活娱乐、社会交往、社会参与等方面组织开展工作;

4. 为特定的工作对象提供有针对性的辅导、帮助;

5. 研究青少年群体的特点和状况,提出工作对策和建议,为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推动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提供参考。

三、薪酬待遇

经城区同意聘用的人员,由邕宁区团委统一管理,并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5险1金。实行一年一聘。聘期满后,工作表现好,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可续聘。聘用人员一律实行两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不符合要求的予以解聘。

薪酬待遇按邕宁区聘用工作人员标准执行,每月工资约2500元(含“五险一金”个人应缴及单位部分)。

成功应聘者还可以获得的福利包括:

(1)享受带薪年假5天(工作满一年),(2)提供督导和培训等学习交流机会。

(责任编辑:jz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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