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08 21:15:05 来源: 南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三)体检合格的,安排考察。主要是考察考生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和公安等部门掌握的社会表现情况。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导致的空缺职位予以递补。
五、录用及管理
经考察合格后,确定拟录用人选。对拟录取人员信息进行通过市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首聘劳动合同期为2年,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间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劳动关系;胜任工作者,合同期满后,双方愿意续约的,续签劳动合同,工作地点为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浔区管理部。
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录用。
联系人:严老师 电话:。
原标题: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心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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