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08 14:37:40 来源: 浦东人才网
4、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依据公布的任职条件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综合窗口岗位的任职条件,如对任职条件等要求存在疑问的,应及时向公布的咨询电话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任职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将被取消面试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
5、工作地点:浦东新区合欢路2号。工作班制:常日班制(做五休二)。
五、招聘咨询与监督
对《招聘公告》中的任职条件等信息存在疑问,可联系以下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
考务咨询电话: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附件:招聘简章
上海市浦东新区企业服务中心
上海浦东新区公共人事服务中心
2018年5月8日
序号 | 岗位名称 | 岗位说明 | 招录条件 | 招录人数 |
1 | 综合窗口服务与受理 | 1、负责窗口来访人员接待、咨询引导、申请材料的接件受理; | 1、具有上海市常住户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及以上的外省市人员(居住证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30日及以前); | 40 |
2、根据业务标准对收到的材料进行核对和处理; | 2、年龄在35岁以下(即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 |||
3、负责申报材料报批过程中与相关部门协调和推进工作; | 3、大专或本科学历(含2018年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 |||
4、负责窗口接件材料和办事结果等的数据信息登记、流转等工作; | 4、具有一定的政治素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 |||
5、熟练使用word、excel等办公自动化软件,有较快的计算机录入水平; | ||||
6、工作责任心强、作风严谨,具有较好的纪律性与自制能力; | ||||
7、普通话标准,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应对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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