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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招聘75名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告(3)

2018-05-05 11:51:40 来源: 赤峰人事考试信息网

(二)考试

1.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初级社会工作者综合能力两部分,共一张卷,满分为100分。

2.考试时间为2018年5月20日上午9:00——11:00。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3.请报考并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于2018年5月16日——5月19日,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4.考试加分: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者在考试成绩上加2.5分。

5.考试成绩加上加分成绩即为考生总成绩,一般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小数。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

(三)资格复审

1.根据考生总成绩,按从到低分顺序依次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数量与招聘计划的比例为1:1。

2.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携带本人《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毕业证(考生需提供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在线验证报告》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于2018年5月24日上午8:30到赤峰市红山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进行现场复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弄虚作假、因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隐瞒2018年及以后毕业的普通全日制教育在读大学生或研究生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考试诚信档案,报名费、考务费概不退还。

4.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体检和考察

1.资格复审通过后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在资格复审期间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考察工作由红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红山区民政局会同各镇街组织实施。考察对象需协助考察单位查找本人相关档案资料。如考察对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则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凡在考试和体检等方面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责任编辑:gongy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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