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02 21:31:51 来源: 秀峰区人民政府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报区政府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由秀峰区正阳街区管委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三年。合同签订后一周内将有关资料送秀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聘用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基本工资按80%发放),试用期内发现违规、违纪行为或因其他原因不能胜任单位工作的,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四、待遇
正式聘用后,人员薪酬待遇:月工资3000元左右,年终有绩效奖,购买五险。
五、其他
(一)应聘报名人数达到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时开考(面试)。如出现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人数的情况,则由秀峰区正阳街区管理委员会上会研究讨论决定是否开考(面试)事宜。
(二)因个人原因(身体原因或其他原因)不能参加面试等相关招聘程序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三)秀峰区正阳街区管委会关于招聘街区管理员(讲解员)公告、通知、公示等内容均在秀峰区人民政府、桂林市秀峰区就业服务中心等网站的“公告”栏目进行公示。
(四)咨询、报名电话:正阳街区管委会:
监督电话:秀峰区人社局:
原标题:桂林市秀峰区正阳街区管委会招聘街区管理员(讲解员)公告
桂林市秀峰区正阳街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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