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02 14:55:39 来源: 富蕴县人民政府
拟聘用人员需在公示期结束后15日内,将个人档案报富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审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调剂
调剂工作由富蕴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进行调剂补录。调剂在完全符合调剂岗位条件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到低分排序依次调剂,并对调剂人员进行体检、公示和聘用。
(九)签订劳动合同
公示结果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工资参考事业单位执行。
三、招聘人员管理
1、新招聘的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一年一聘,年底考核合格者续聘,考核不合格者将予以解聘。
2、如不服从组织分配者,不予聘用。
四、监督及其他要求
1、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由纪委监委、组织部门人员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2、参与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与考生之间有亲属关系以及有其他可能影响考试利害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
3、对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以及报考人员,按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对违反规定及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5、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公告,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五、其他事项
本简章由富蕴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原标题:富蕴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法系统编制外工作人员简章
点击下载>>>
1.
2.
3.
富蕴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4月29日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