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4-27 17:37:58 来源: 海珠区昌岗街道办事处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环境科学、环境工程、安全工程、水质科学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监察、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生态学、应用化学、大气科学技术、给水排水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法学、土木工程、工程造价、汉语言文学、行政管理与计算机、财务会计类专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6.具有环境保护专业技术中级职称以上的,或在基层环保部门、镇(街)、企事业单位从事环保工作、应急管理工作 3 年以上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
7.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够适应在艰苦条件下工作,岗位需要夜间巡查和应急值守;
8.广州户籍退伍军人优先考虑,条件可放宽至高中毕业(含中专),专业不限。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有参加法轮功或其他邪教组织经历的;
4.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以下有关时间安排视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或顺延。
(一)公布职位
2018年4月27日-2018年5月4日公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4月27日(星期三)-2018年5月4日(星期五)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可根据报名情况调整。
2、报名地点:海珠区昌岗街道城管科(海珠区晓港中马路147号昌岗街道办事处二楼,联系人:麦小姐,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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