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4-26 20:24:13 来源: 南宁市人才网
【导语】2018广西南宁市兴宁区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招聘1人公告现已发布,请及时查看公告内容,按照相关要求报考社区工作者考试。为了让大家了解更多的广西社区招考信息,中公社区考试网提供广西社区工作者考试内容、广西社区报考条件、广西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等内容,祝愿所有社区工作者考生,考试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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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南宁市兴宁区党委、政府同意,共青团南宁市兴宁区委员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1名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为确保本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简章。
一、岗位名称
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以下简称青少年社工)
二、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选拔青少年社工。一经聘用实行合同制管理。
三、招聘人数
招聘人数:1人
四、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
4、具有社会工作、社会学、教育学、心理学、法学、中文等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年龄为21周岁至35周岁的公民;
5、热爱社会工作,热爱青少年工作,具有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并具有良好的个人道德;
6、具备较好的口头、书面表达能力;
7、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和团队沟通能力;
8、有独立对青少年及家庭进行行为辅导、心理咨询、成长引导等个案和小组工作的基本能力。
(二)专业条件
报考人员具备社会工作、法律及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者优先。
五、岗位职责
(一)开展社区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权益保护、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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