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4-26 16:05:39 来源:
(四)确定体检人选
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根据其综合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五)组织体检
由县委610办按照有关规定,指定时间和医疗单位,组织入选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入选人员自理。如体检不合格的,从报考人员中按综合分数依次递补。
(六)考核及人选确定。由县委政法委、610办按规定组织入选人员考核并确定最终人选,然后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另行通知)。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正式招聘人员。
(七)签订协议:根据受聘人员的岗位,分别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1年,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后续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经考核不合格,用人单位可解除聘用合同。
(八)岗前培训:由县委610办统一组织协理员进行上岗前的集中培训。
(九)岗位报到:由县委610办组织聘用人员到所在的乡镇报到。接收单位应做好接收工作。
五、人员管理
(一)日常管理。反邪教协理员实行县委610办及所在乡镇双重管理办法。由县委610办负责业务指导,定期组织业务培训;所在乡镇负责日常工作及人员管理,并提供必要的基本工作条件和生活保障。
(二)考核。每半年和年终,县委610办将协同乡镇对反邪教协理员进行考核,对履职不到位、不能发挥作用、考核不合格的将予以解聘。反邪教协理员不得擅自脱岗离职,确有特殊情况自行提出解除合同者,应提前1个月向县委610办及所在乡镇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岗,空缺岗位原则上由本次招聘未入围的应聘人员依据到低分依次递补或参照上述招聘办法,及时补聘任用。
六、岗位安排
原则上采取从到低分由受聘人员进行选岗。
七、其他事项
1、评分标准(即考试综合成绩的计算)。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数汇总组成。
2、整个招考工作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3、本公告由东山县委610办负责解释。咨询电话:(法定上班时间)、小林:。
附件下载》》:
中共东山县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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