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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浙江杭州桐庐县招聘社区工作者14名公告(3)

2018-04-20 10:33:42 来源: 桐庐人才网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资格的,可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

(五)公示、聘用

根据报考者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桐庐人才网公示3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的拟聘用人员,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或本人书面申请自动放弃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公示及拟聘用。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以上情况均不再作递补。

拟聘用人员有工作单位的,聘用前由本人负责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关系。

四、用工性质及待遇

聘用的社区工作者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首次签订3年的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具体社区工作岗位由所在街道调配。社区工作者工资、社保等待遇,依照县相关文件执行。

五、其它事项

1.县人力社保部门和招聘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招聘的辅导培训班,不指定辅导用书。

2.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中组部、人社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发〔2016〕85号)和省有关规定执行。招聘中涉及违纪违规和提供虚假信息、虚假材料的纳入社会诚信体系,将在公共信用平台予以公布。

3.笔试成绩、面试名单、体检考察及聘用公示等名单和招聘相关信息均在桐庐人才网()。

4.体检费。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按照规定的体检项目予以核定、收取,并由考生个人承担。

5.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原标题:2018年桐庐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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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

桐庐县城市社区调整优化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4月20日

(责任编辑:jz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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