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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云南省昭通市盐津县选聘村(社区)工作者32人公告(3)

2018-04-19 17:58:08 来源: 盐津党建网

(四)聘用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情况,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由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聘用期为1年,期满考核合格者可续聘。

(五)分配原则

选聘的村(社区)工作者原则上根据考生分数并适当结合考生的实际情况,由盐津县公开选聘村(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原则上分配到无大学生村官或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村干部的村(社区)。

四、待遇及管理

待遇按照“基薪+绩效”,基薪全县统一为2800元,奖励绩效比照“委员类”进行考核发放,养老保险补助、事故伤害补助等与村(社区)工作人员同等待遇。

一经聘用至少服务1年(期间被机关事业单位录用的除外),聘用期间以村(社区)管理为主,原则上不能“走读”,因脱贫攻坚工作任务繁重,须服从乡镇、村(社区)工作安排。

五、其他事宜

(一)资格审查、考生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拟聘用人员等情况,将在“盐津党建网”“盐津微党建”公众号公告。报考人员应注意关注有关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关注有关信息或联系不上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二)为保证选聘工作的严肃性、公开性和透明度,本次选聘工作在县纪委的全程监督指导下进行,同时,欢迎社会各界对公开选聘工作进行监督,如发现违反纪律的现象,可向县纪委、县委组织部举报。

报名咨询电话:;

县纪委举报电话:;

县委组织部举报电话:、。

未尽事宜,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原标题:盐津县2018年公开选聘村(社区)工作者公 告(第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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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盐津县委组织部

2018年4月18日

(责任编辑:jz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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