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4-18 15:46:04 来源: 珠海人力资源网
(二)资格审查
应聘者经现场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发放准考证。
同一职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 1∶2,如低于该比例,则延长报名时间,如仍不足,则取消该次招聘。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侧重考察应聘者基本素质及职位所需知识等,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时间: 2018年4月27日(星期五)上午9:00-11:00;
地点:香洲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服务中心。
笔试结束后,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第5名有同分者一并入围面试)。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笔试成绩、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有关事项,于笔试结束后2日内在珠海市人才网()“政府招聘”栏公布,不再电话通知。
2.面试
面试侧重考察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素质与能力。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结束后,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总成绩不得低于60分),按招聘人数等额择优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如遇最后一名入围人员总成绩同分且超出招聘人数时,同分人员按面试成绩的高低择优确定体检人员;若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对同分者再次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的高低确定入围体检人员。
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事项,于面试结束后当日在珠海市人才网()“政府招聘”栏公布,不再电话通知。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产生的空缺可在考试总成绩合格者中按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五)考核
考核是对应聘者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察,以及对应聘者报考资格进行复核。体检合格人员须提供真实有效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和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材料。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所产生的空缺可在考试总成绩合格者中按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珠海市人才网()公示3天。公示期间未收到情况反映,或收到情况但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影响聘用的,取消应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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