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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江苏南通兴仁镇招聘城管协管员16人公告(2)

2018-04-17 10:56:52 来源: 通州区政府网

(二)笔试。资格审查通过的方可参加考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等。

(三)面试

面试主要采取问答方式,主要考核应试人员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四)考察

依据从到低分(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主要考察拟招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经考察,发现报考人员有违法违纪、违反国家政策、违背社会公德等情况的不予聘用,并按面试得分,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体检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六)用工性质和待遇

1.拟聘用的人员,进行公示后参照通办发[2009]40号文件实行劳务派遣。拟聘人员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后由兴仁镇城管中队统一管理。

2. 待遇: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工资标准为2000元/月。试用期满后,薪酬标准为:基础工资2100元/月,考核工资1500元/月,缴纳五险。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兴仁镇招聘工作组负责解释。

南通市通州区兴仁镇人民政府

2018年4月15日

(责任编辑:dly44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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