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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广东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街招聘合同制人员10人公告

2018-04-16 14:06:51 来源: 海珠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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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按照《新港街道工作人员管理制度》(试行)的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10名。

一、 招聘职位和条件

详见附表

二、 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从2018年4月16日(星期一)上午8时30分起至2018年4月23日(星期一)下午5时30分止。

2、领取报名表地点:新港街道办事处值班室(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江怡路225号1楼)。

3、报名表送交地点:新港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江怡路225号3楼)。

4、报名要求:报考者报名时须交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填写《新港街工作人员应聘报名表》,注明本人应聘岗位,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户口簿、计划生育证明(到户籍所在地居委会办理)、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在校验后退还本人)。国有单位在职人员报考必须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可由他人代报名,代报名者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书及其他有效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

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可参加考试。(招聘单位将对应聘者的资料和信息进行保密。)

(四)考试

进行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组织考察及体检

按招考职位与面试成绩高低1:1的比例确定组织考察、体检人选,体检由街道统一组织。组织考察期间拟录用人员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组织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者,可依次递补。

(六)确定录用人选

三、录用手续和待遇

招聘的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正式录用资格。正式录用后,年薪6万元包干(含单位为个人购买的社保、公积金费用),按照街道有关规定执行待遇。

原标题:新港街招聘合同制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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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港街道办事处

2018年4月13日

(责任编辑:jz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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