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4-16 10:31:08 来源: 兴宁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二)面试
主要是对面试人员进行综合素质考核。
(三)考察及体检
1.考察。通过面试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主要安排应聘者到岗位了解、体验工作,同时进一步考察应聘者的能力素质。
2.体检。通过考察后,拟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新规定执行。
(四)聘用
1.体检合格后,通知应聘人员办理有关聘用手续。逾期5个工作日不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为一年一签。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内至合同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经考核合格者工作至合同期满,续签聘用合同。
五、管理和待遇
聘用人员由兴宁区总工会负责管理,从事基层工会管理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设等工作。聘用人员与城区总工会共同协商签订《劳动用工合同》,确定聘用后,工资参照《兴宁区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薪酬待遇实施方案》中有关工资标准发放,并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其他福利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应聘费用
报名、面试均为免费,应聘人员来往车费、住宿费、体检费等费用自理。
原标题:兴宁区总工会2018年公开招聘社会化专职工会工作者简章
点击下载>>>
南宁市兴宁区总工会
2018年4月15日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