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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天津西青区社区卫生服务站招聘78人公告(4)

2018-04-16 09:27:32 来源: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

六、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对拟聘用人员在西青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岗位及拟聘用人员基本情况。公示期为5天。

七、备案、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后,没有影响聘用问题的,派遣到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并签订5年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以签订劳动合同时间为准),试用期计入劳动合同期限。西青区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人员为编外管理人员,工资由区财政全额保障,薪酬标准参照《西青区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人员管理办法》制定,薪酬包括岗位工资、学历工资、工龄工资、考核工资、绩效工资、五险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扣除“五险一金”后,医疗岗位试用期每月工资为4000元以上,护理岗位试用期每月工资为3400元以上。

八、递补

对于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自动放弃和取消资格的情况,经研究同意后,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由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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