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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四川省泸州市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川南临港片区管委会招聘12人公告(3)

2018-04-13 14:29:04 来源: 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七)聘用

试用考核期满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由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拟聘人员应在用人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一般最长不超过1个月,自通知之日起计算),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空额不再递补。

四、薪酬待遇

享受国家法定“五险一金”待遇,同时按有关规定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婚假、产假和带薪年休假等福利待遇。具体的薪酬福利待遇按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执行,(税前年薪约7—15万元<含单位缴纳五险一金>,优秀人才一人一议)。(实际用人单位如对薪酬待遇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其他事项

(一)聘用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

(二)在本次招考任何一环节中,对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者,实际用人单位认为不能胜任所报考岗位的,取消相应岗位需求名额。

本公告及公告未尽事宜由管委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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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川南临港片区管委会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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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川南临港片区管委会

2018年4月13日

(责任编辑:jz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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