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4-11 18:15:14 来源: 兰山区人民政府
6、体检
根据总成绩排名按照1:1的比例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按照入职标准要求等有关规定执行,在指定医院进行。因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空缺的按总成绩依次递补,如递补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则依次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招聘人选。
7、公示
公示期为三天,公示期过后予以聘用。
五、聘用及聘用后待遇
新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其中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内不符合要求的予以辞退。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月薪2360元,按国家规定缴纳五险。聘期满后,工作表现好,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可续聘。
六、其它注意事项
1、报考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本《简章》,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考资料,慎重填报应聘岗位,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自负。
2、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应聘人员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如有虚假,取消考试资格。
报考咨询电话: 0539- 马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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