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4-10 10:32:22 来源: 江苏事业单位考试网
(六)公示与选岗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靖江人才网上公示3天,接受监督。公示无异议者,进入选岗、聘用程序;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有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公示结束后,按照拟聘用人员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进行一次性选岗。选岗须由应聘者本人参加,放弃选岗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选岗的,作自动放弃处理。选岗时间另行通知。
(七)聘用
经公示确定的拟聘人员,根据选岗结果由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发放《聘用通知书》并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安排至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村级会计委托代理中心工作。本次聘用设置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如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考核不合格的,相应解除劳务派遣合同关系。聘用人员报酬由市财政和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共同负担。
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如为社会在职人员的,其与原单位的人事关系或劳动纠纷,概由其本人负责处理。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条件、程序和标准,严肃招聘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旦发现立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或聘用资格。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简章由靖江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靖江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靖江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劳务派遣管理服务中心)。
靖江人才网网址:
靖江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劳务派遣管理服务中心
2018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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