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3-29 14:58:05 来源: 广州市从化区政府网
(五)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照各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从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进行体检,若考试成绩排序相同,则按学历由高到低排序,仍相同的,则按资格证由高到低排序,仍相同的,则均进入体检,根据体检结果再比较政审考察意见后由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拟聘人员。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要求。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按成绩高低顺延递补确定人选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六)考察和资格复审
根据广东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相关规定,对体检合格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出现的空额,按该招聘岗位考生的考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察。在考察和资格复审过程中,考生必须提供由具有认定资质的机构出具的学历鉴定书,户口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计划生育证明及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材料。
(七)公示
根据择优原则确定拟招聘人员后在区林业和园林局网站公示5天。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向从化区林业和园林局办公室反映,投诉电话:。
(八)聘用
拟招聘人员试用期按《劳动法》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合格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按招聘公告规定的各岗位工资待遇执行,同时按《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享受社会保障、带薪休假等福利待遇。聘用人员必须在接到聘用通知后规定时间内报到上岗,否则视为自行放弃,并将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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