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3-22 11:41:24 来源: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
公招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学历证书和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 取消资格。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其他招考招聘过程中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以及按有关规定不得招聘为党建指导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笔试
原则上根据报名情况确定笔试时间。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桥中街道办事处。
3.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职位所必备的党务理论、计算机和互联网应用等操作知识,办文办事、文字表达以及党建工作方面的能力和经验。
4.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笔试成绩在广州荔湾网()公布,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
5.备注:考生凭个人有效身份证明参加考试。网络报名考生需在参加笔试当日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现场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笔试。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确定面试人选。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桥中街道办事处。
(五)考察
由街党政办公室成员负责对面试入围的人员进行组织考察。对有工作单位的,主要调查其工作表现和能力,奖惩情况;对失业人员,到其户口所在地或住地派出所、社区居委会了解其具体表现、身体状况、有无犯罪记录等。
(六)成绩构成
按笔试占40%、面试占30%、组织考察占30%的比例构成综合成绩。
(七)确定人选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至低顺序确定初定人选,呈街党工委会议研究确定,报区委组织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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