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3-22 09:51:08 来源: 余杭区人民政府网
4、笔试、面试
(1)笔试:由余杭区司法局统一组织笔试。报名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3(最低不少于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体检、考察
按考生的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到低分,根据招聘的岗位名额,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如综合成绩相等的,以面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在区级医院进行。在体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组织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核中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可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6、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后,对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后无异议的,由余杭区司法局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
四、工资福利待遇
参照余杭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执行。
本方案由余杭区司法局政治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胡翔
郑曦
原标题:关于招聘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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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余杭区司法局
2018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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