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3-14 18:00:00 来源: 贵池区政府网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最终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以出镜测试成绩高者优先。按以上办法,如仍有同分的,则一并进入体检考核,由招聘单位全面衡量,择优聘用。以下环节如出现成绩相同情形,依此处理。
体检由区新闻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全面、详实的考察材料。
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应试人员中,按最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各不超过2次。
体检、考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公示期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自愿放弃聘用的或者未在规定时间报到上班造成的缺额,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参加笔试的人员中,按最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根据有关规定,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月工资标准2500元,根据年度考核情况享受年终奖金,并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试用期间不能胜任岗位工作、严重违反单位劳动纪律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宜
(一)考务安排、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有关信息在贵池区政府网站陆续公布。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招聘主管机关、招聘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三)本公告由池州市贵池区新闻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区委宣传部
区人社局
监督电话:区监察委
上述咨询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原标题:2018年池州市贵池区新闻中心公开招聘编外主持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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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贵池区新闻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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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jz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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