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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安徽合肥市庐阳区招聘81人公告(4)

2018-03-14 16:56:59 来源: 合肥人事考试网 

属“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还须提供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所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有效递补一次(若出现笔试合成成绩并列,按《申论》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本人不能亲自前来办理,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但必须由考生本人向委托人提供书面委托书、被委托人需携带本人及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以网站公告为准。

(四)面试

1、考生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其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招聘岗位只有1人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本考场实际参加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平均分。

(五)确定拟聘人员

1、笔试、面试成绩按6:4合成。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所报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从到低分决定取舍,笔试成绩再次相同,按《申论》成绩从到低分决定取舍)。

2、初选人员名单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庐阳区政府网上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1、拟聘人员的体检、考察工作由庐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2、考生须按要求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按《关于转发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合人社秘[2013]371号)规定执行。

3、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招聘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经历等。

4、如拟聘用对象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同岗位考生中按合成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有效递补(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确定拟聘人员方法决定取舍),等额递补不超过两次。

(责任编辑:杨小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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