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3-14 09:15:34 来源: 数字东城
2.各街道办事处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2005〕1号)安排拟聘人选进行体检。拟聘人选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查,并到街道办事处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
(二)公示
2018年5月下旬在公开招聘系统(网址: )公布拟聘用人员名单,同时各街道办事处在社区张贴拟聘用人员名单,接受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三)聘用
公示期满后,由各街道办事处安排工作岗位,并与受聘者签订服务协议。拟聘用人员上岗后,统一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三个月。
六、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6403
技术支持电话: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东城区社会建设工作办公室
东城区民政局
东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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