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3-13 11:46:55 来源: 黄山区人民政府
根据省总工会有关文件规定,选聘的社会化工作者由市总工会和用人单位双重管理,具体管理工作由用人单位按照岗位职责进行管理。
市总工会会同用人单位对选聘人员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和不称职三个等次。对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可适当给予奖励,并在评先评优中优先考虑。对确定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的,可根据工作需要进行续聘;对不称职等次的,予以解聘。发生劳动争议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及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相关条款执行。
(七)工资待遇
一经聘用,试用期工资2000元/月;试用期满后,按照省总工会关于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有关待遇规定执行。
四、其他相关事宜
选聘工作在市纪委驻组织部纪检组的全程监督下进行。对违反有关规定、不按选聘计划、规定条件或擅自更改选聘方案给选聘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选聘无效,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本次选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资料。市总工会不举办,也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活动。
本《公告》由市总工会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 (市总工会组织部)
监督举报: (市纪委驻组织部纪检组)
报名咨询: (黄山区总工会)
上述咨询服务、监督举报、报名咨咨联系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原标题:2018年黄山区总工会选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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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区总工会
2018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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