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3-09 10:55:35 来源: 阜宁县人民政府
5、 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时间、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6、考察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7、 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相关媒体上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查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用工方式和待遇
录用人员通过人事代理签订聘用劳动合同方式进行,由阜宁县强盛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代理劳动关系,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阜宁县司法局吴滩、东沟、芦蒲、羊寨、古河等基层司法所工作。用工待遇不低于阜宁县的最低工资标准。同时,实行结构化薪酬制度,享受“五险一金”。
五、纪律和监督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纪检监督电话:。
本公告由阜宁县强盛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阜宁县司法局政治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原标题:阜宁县司法局关于招聘司法行政专职社会工作者的公告
阜宁县司法局 阜宁县强盛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18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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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柳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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